找到找來找去的理由 2


我坐在堤岸上。水輕輕地撥上來。



終於可以好好地自我陶醉,從包包裡拿出「許三觀賣血記」,在長得像柳樹的樹下看書。嗯...因為沒有手錶,一邊看一邊擔心現在幾點,會不會錯過退房時間。但是頓悟有一就有二,突然想到相機可以看時間。10:39,還有一點時間。

婦女來到我身邊洗衣服,洗完衣服。

我在11點的時候匆忙閃人。閃人的時候,腎上腺素激發,可能因此刺激了我的腦部運作,我聯想到曾經在一個巷子的另一個頓悟;流浪,是對自我的追尋。聽起來很像是某本書上抄下來的、或琅琅上口只是我不知道的名言警句。當時我的腳走到一個坎站,心情有些鬱悶,我在走什麼?我在追自己?雖然是永無止盡的自問自答,但是當時找到我找來找去的理由,我對自己說:「看到那個地方,你就知道自己在找什麼,那個地方也相對應指出你是什麼人。」

我想,我想起這個頓悟,就是因為這個堤岸和它的氛圍指出我是什麼樣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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